昌立化妝品加盟怎樣讀懂化妝品成份表?
發(fā)布時間:2021-10-25 15:51:14
在我國規(guī)定,從2010年6月17之日起,任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銷售(包含國內(nèi)生產(chǎn)的和進口報檢的)的化妝品都必須在商品包裝上真實地標明商品配方中添加的所有化學成分的名字。實施全化學成分標志規(guī)定,既符合各國法規(guī)規(guī)定,維護大家知情權(quán),與此同時能提供更全方位的商品信息,以便于大家挑選必須和喜歡的商品并避免過敏的原材料。
化妝品成份表的標志有以下規(guī)律:
(1)所標志的化學成分名字按其在配方中的含量由大到小開展排序,即排位越靠前,說明這個化學成分在該化妝品中的含量越高。例如,水為大部分化妝品中最常選用的溶劑,在許多情況下是含量較多的化學成分,因此 它通常在化學成分列表的最靠前的部位。
(2)針對在商品中含量小于或等于1%的化學成分,在位于添加量大于1%的化學成分以后,還可以隨意順序排列,換句話說,這類化學成分之間還可以不區(qū)分先后。
(3)香精雖說是多種香料的混合物,但在配方表中只作為1個化學成分,用“香精”1個詞開展標明,并和其它化學成分一同依照添加量的次序排進成分表中。
(4)色素通常以著色劑的索引號開展標明,如“CI73015”;要是沒有著色劑索引號,還可以選用著色劑的中文名,如“高粱紅”。
從而可看得出,化學成分排名的先后順序不代表它們的重要性,例如水和其它的某些物質(zhì)如甘油、丁二醇等,全部都是常用的溶劑,它們除了有基本的保濕功效之外,更多的是幫助分散和溶解化妝品中的有效成分,幫助這些有效成分接觸到我們的皮膚或毛發(fā),以發(fā)揮效果。許多有效成分的含量也許不如水高,成分表中排位在水以后,但是它們卻是化妝品發(fā)揮功效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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